浙江深化数据知产改革:将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打造生态试验区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24年底,数据知识产权权属登记、流通使用、收益分配、权益保护全链条有效打通,到2027年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3万件,实现运用价值200亿元以上,数据知识产权全面覆盖赋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意见》从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全链闭环、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全域运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生态全面形成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从量化目标看,浙江提出,力争到2024年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基本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1万件,实现运用价值50亿元以上,赋能产业25个以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企业营业收入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2%以上。
到2027年底,浙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企业营业收入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2%以上,数据知识产权制度规则体系更加定型。
如何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全链闭环?浙江将提高登记质效,建设覆盖长三角、辐射全国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共享登记信息,也将强化权益保护、推动行业自律。
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全域运用方面,浙江将提升企业数据创新能力,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国家标准贯标区域试点和企业试点,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
同时,浙江将促进产业数据跨界融合,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结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进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等平台相关数据成果登记数据知识产权。实施数据知识产权标识关联,加强人工智能等算法规则和应用场景迭代创新,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
尤其在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面。浙江将实施数据高质量供给工程,鼓励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依法对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登记数据知识产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情况评估,加强授权运营场景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
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生态全面形成方面,浙江将建设全省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运营枢纽,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制定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省级标准,创新收益分配机制。
在市场化方面,浙江将完善流通交易体系,以全省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为枢纽和牵引,链接打通各类数据交易平台,形成以使用权转移为重点的数据知识产权交易体系。
尤其在打造区域生态样板方面,浙江将利用杭州“中国数谷”、中国数安港等数据领域重大平台,先行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体系,全方位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打造数据知识产权生态试验区。